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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信业公证处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3/21

宁波市信业公证处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信业公证处装修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信业公证处,招标人为宁波市信业公证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1号
招标控制价 :436238元。
计 划 工 期:9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宁波市信业公证处装修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紫城路255号宁波清华科创园2号楼902室)报名,经审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投标保证金提交:
形式:必须采用总公司转账支票或汇票或网上银行转账且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700元整。
担保收件人:浙江省宁波市信业公证处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银行帐号:20010122000073549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 日 16 时 00 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宁波市信业公证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信业公证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紫城路255号宁波清华科创园2号楼902室
联系人:苏婷婷
电  话:0574-87707752 、13738410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