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它是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晶,也是权利人的宝贵财富和社会持续创新的动力,更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引擎”。自世界知识产权日设立24年以来,我国始终坚定不移地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公证处作为重要的法律服务机构,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威和职能,也一直助力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线购物保全公证助力商标维权
X公司是一家世界500强的互联网企业,有广泛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其名下的注册商标数量已超过一万,近日,X公司发现有不少商家在未经其许可的前提下,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售卖带有X公司注册商标的同类产品,非法获取大量利益,该行为不仅侵害X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还给X公司造成经济、名誉上的损失,为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网络证据灭失,X公司向信业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为保证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公证员决定采用保全购物全过程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公证员首先选择销售量较多的几家店铺,通过截图、实时打印图片的形式保全店铺的资质信息、商品详情、买家评价、下单过程,产品到货后,公证员又对签收包裹、产品拆封密封、确认收货、查看订单详情等系列行为进行保全。
保全购物过程公证确保了证据的完整性和直观性,实现了证据的可视化,同时,侵权产品经公证处密封保管,线上线下证据均得以妥善留存,有效避免了因诉讼周期长导致的证据丢失风险。
在线存证平台固定侵权损害赔偿证据
S公司是一家以原创设计闻名的国外企业,其推出的服饰品牌别具一格,深受大众喜爱,在国际上已赢得良好声誉。S公司在注册商标维权诉讼过程中,法院要求其对赔偿数额进行举证,因时间紧迫,且需要留存大量图片、视频、网站作为证据,为此,S公司向信业公证处咨询,希望在最短时间内出具公证书以固定相关证据。针对上述情况,公证处告诉S公司,可以使用我处专用的“易公正”在线存证平台,只需在线登录,选择“通用网页取证”或“应用取证”功能,即可在浏览图片、网站时同步进行截图、录屏取证并上传保存,操作结束后,公证员会登录存证后台审核主体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立即调取照片、视频文件,下载电子数据存证公证函,并附于公证书内。
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商标侵权案件的重点也是难点之一,网络侵权中,侵权店铺的销量、商标的知名度、声誉及商业价值对侵权赔偿数额认定有重要的影响,企业无论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搜集和整理知名度等相关证据,还是诉讼时紧急取证,公证处的在线存证平台均可随时储存、申请提取相关信息,为企业维权提供便捷途径,提升维权效率。
微信聊天记录公证保全侵权产品购买
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持有文具相关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C公司经王某授权后可使用该专利。近日,C公司调查发现,有人通过微信售卖与其专利产品高度相似的商品,为验证是否侵权,C公司决定向出卖人购入商品进行详细比对,鉴于微信里的文字、图片易被清除,C公司求助信业公证处,希望对其微信购买记录进行保全公证,以此固定购买证据。了解情况后,公证员当即决定以保全即时通讯记录的形式对购买流程进行公证,为保证购买流程的完整性、流畅性,同时也考虑到微信聊天记录中涉及的语音,公证员采用录屏方式保存购买记录,并制作成光盘备份。
目前,网络侵权手段日趋多样和隐蔽,侵权者利用虚拟身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牟取非法利益。对此,公证处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取证和固定侵权证据,防止侵权者事后销毁证据,从而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今知识经济和全球化交织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及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它不仅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基石,更是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国每年4月举行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旨在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大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公证处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也充分展现其独特优势,通过多样的证明事项、便捷的取证方式、广泛的证明范围以及直接的法定证据效力,全面维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侵权行为。未来,我们将不断创新公证思维,探索维权新路径,为保护知识产权贡献更多力量。